| 新华网上海频道刘丹、皮晨莹6月19日报道:上海市教委主任薛明扬19日表示,上海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立项目向学生摊派收费,中小学校自编的教材等学习资料,应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从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
薛明扬是在19日举行的2008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上海市纠风办、市教委、市物价局等七部门联合对教育收费进行综合治理。
近年来,上海取消了多项学校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譬如取消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的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对德育教育观摩爱国主义影片而产生的门票、电影票等费用“免单”,取消了学校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还降低了公办高中择校费收取标准。
“我们一方面须加强对学校贯彻落实取消收费项目情况的执行监督,一方面要严禁学校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薛明扬说。
据统计,2008年上半年,上海总计清退违规收费555万余元,上缴国库173万余元。
上海教育行政部门近年来加强对各类公办中小学校的收费治理初显成效。据上海市教委、市纠风办联合开展的学生家长问卷调查统计,群众对教育收费基本满意,家长认为学校执行教育收费规定“好”和“较好”的占90.36%。
据介绍,为进一步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从2008年秋季开学起,上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原则上不再收取住宿费。 |